迈向人生后期:面向单身新加坡公民(SC)年长人士的ABSD减免政策

在新加坡,住房可负担性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,因此政府推出了多项措施,以支持公民获得合适的住房。其中一项举措是针对单身新加坡公民(SC)年长人士的额外买方印花税(ABSD)减免政策(以下简称“ABSD减免”)。

ABSD
额外买方印花税(ABSD)是新加坡对特定房地产交易征收的一项税款,通常是在现有买方印花税(BSD)之上额外征收,并适用于购买额外房产的买家。然而,为了帮助单身年长人士实现拥有住房的目标,政府为符合条件的新加坡年长公民推出了优惠税率。

该减免旨在为年满55岁及以上的年长人士提供财务支持,使他们在出售旧房之前能够更灵活地购买新房。

资格标准
在ABSD减免政策推出之前,只有已婚夫妻(其中至少一方为新加坡公民)且拥有现有住宅物业者,才能就其购买的替代私人住宅申请ABSD退税。

然而,自2024年2月16日起,年满55岁及以上的单身新加坡公民(SC)在购买第二套住宅物业时,可能有资格申请退还已支付的ABSD,前提是符合以下条件:—

1. 已就第二套住宅物业支付ABSD;

2. 每套第一住宅物业必须满足以下其中之一:-
a. 由年满55岁及以上的单身SC单独拥有;或
b. 由年满55岁及以上、彼此为直系家庭成员的单身SC共同拥有(直系家庭成员仅限于父母、子女或兄弟姐妹);

3. 第一住宅物业的业主必须与第二住宅物业的业主相同。若有额外买家共同购买第二住宅物业,该买家也必须是年满55岁及以上、且为直系家庭成员的单身SC;

4. 买家在购买第二住宅物业时,各自不得拥有超过一套住宅物业,并且自购买第二住宅物业后,未曾购买或获得任何其他住宅物业;

5. 买家须在以下期限内出售第一住宅物业(无论是共同拥有还是单独拥有):
a. 若为已竣工物业:自购买第二物业之日起六个月内(以购房意向书Acceptance to Option to Purchase或买卖协议Sale and Purchase Agreement日期为准);或
b. 若为未竣工物业:自临时占用许可证(TOP)或法定竣工证书(CSC)签发之日起(以较早者为准)六个月内;

6. 在出售每一套第一住宅物业时,第二住宅物业的所有权不得发生变更;

7. 第二住宅物业的价值必须低于每一套已出售的第一住宅物业的价值;以及

8. ABSD退税申请必须在出售第一住宅物业之日起六个月内提交。

此外,房产购买还必须符合住宅物业相关指南,包括公共和私人住房规定。

降低ABSD税率与合规要求:
在该减免政策下,符合条件的年长人士可享受较低的ABSD税率,从而在购房时节省大量成本。然而,遵守法律要求至关重要。申请人必须如实申报资格,并在整个交易过程中遵守相关法规。任何虚假陈述或不合规行为都可能导致罚款或法律后果。

降低ABSD税率不仅鼓励年长人士拥有住房,也符合更广泛的社会政策目标,例如促进社会公平和支持老龄化人口。通过鼓励年长人士投资合适的住房,政府希望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,同时确保法律合规。

法律影响与注意事项
年长人士可利用此减免政策满足住房需求。然而,在购房前仍需慎重考虑相关法律影响。寻求法律建议或咨询专业人士,有助于年长人士更好地理解相关规定,并作出明智决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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