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及已故业主及丧失精神行为能力业主的房产交易

引言

  1. 任何交易均以当事人对相关资产具备足够处置能力为前提,无论涉及的是业务、货物还是房地产。在房地产交易中,若业主已经去世、丧失心智能力,或即使不幸事件发生在买卖协议签署后、或购房选择权(Option to Purchase)行使之后,仍有相应指引说明如何继续推进交易。

新加坡律师公会买卖条件

  1. 新加坡律师公会买卖条件(“Conditions of Sale”,下称“买卖条件”)是一套标准条款。尽管并非自动适用,但通常会被纳入房地产交易中。当事人亦可通过协议对部分条款作出修改或排除适用。该条件会根据本地法律发展不时更新。目前共有三个版本:1999年、2012年及2020年买卖条件。
  2. 在本文中,我们将重点讨论2012年及2020年买卖条件中的第9.5条,因为当事人死亡或丧失心智能力的情形已在其中作出规定,而1999年版本并无相关条款。
  3. 2012年买卖条件(“COS 2012”)第9.5条规定如下:

如果卖方或买方(或其中一名卖方/买方)在预定完成日前去世,预定完成日可延后合理期限,但不得超过自死亡之日起三(3)个月,以便取得遗嘱认证(Grant of Probate)或遗产管理书(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)以完成合同,且在该延长期内任何一方均无需支付利息。

(着重部分已强调)

  1. 2020年买卖条件(“COS 2020”)第9.5条规定如下:

如果卖方或买方(或其中一名卖方/买方)在预定完成日前去世或丧失心智能力,预定完成日可延后合理期限,但不得超过自死亡或经医学证明丧失心智能力之日起三(3)个月,以便取得遗嘱认证、遗产管理书或法院委任监护令(Deputyship Order)(视情况而定)以完成合同,且在该延长期内任何一方均无需支付利息。

(着重部分已强调)

  1. 由此可见,根据买卖协议或购房选择权中采用的买卖条件版本,当事人死亡或丧失心智能力均有相应的标准条款应对机制。
  2. COS 2012仅涵盖当事人死亡情形,而COS 2020同时涵盖死亡及丧失心智能力。一般而言,在买卖协议或购房选择权中采用COS 2020更为有利,因为丧失心智能力是现实且常见的风险。
  3. 此外,尽管买卖条件默认提供三个月的延期,当事人仍可自由协商更长或更短的期限。例如,若遗嘱认证申请较复杂,或监护申请比预期困难,当事人可协商延长时间。

发生死亡情形时

  1. 若当事人去世,则需申请遗嘱认证(有遗嘱)或遗产管理书(无遗嘱或无在世执行人),以委任遗产代理人代表遗产继续推进交易。除非买卖协议或购房选择权另有约定,否则合同仍对遗产具有约束力。
  2. 若买卖协议或购房选择权是在业主去世后签发,则正确的缔约方应为遗产代理人。
  3. 若协议在业主生前签署,但其在完成交易前去世,则COS 2012与COS 2020均提供三个月延期,除非当事人已明确排除或修改该条款。
  4. 买方须注意,相关物业必须列入遗嘱认证/遗产管理书的资产清单,遗产代理人才具备法定地位处理该物业。付款应汇入遗产账户,由遗产代理人在交易完成后按法律分配。

发生丧失心智能力情形时

  1. 若当事人丧失心智能力而非死亡,关键问题在于其是否已设立并注册持久授权书(“LPA”)。
  2. 若LPA已在公共监护人办公室(OPG)注册,且受托人(Donee)具备相关授权,则可代替当事人继续交易。
  3. 若受托人未获授权,或当事人未设立LPA,则需向法院申请监护令(Deputyship Order)。
  4. 买方律师将索取LPA副本及医学报告,以确认代表人身份及权限。
  5. 若无LPA,买方律师将要求提供法院颁发的监护令副本。
  6. 根据COS 2020第9.5条,默认提供三个月延期(除非另有约定)。COS 2012并未涵盖丧失心智能力的延期,但当事人仍可在谈判中约定并纳入协议。

结论

  1. 在上述所有情形中,买方必须通过官方文件核实代表人身份,并确保款项支付至正确收款方。尽管交易可能延迟,但业主死亡或丧失心智能力并不会自动导致交易无效。
  2. 在Sim Mong Teck & Partners,我们经验丰富的房地产团队对产权交易事务具有深厚专业知识,可为您提供务实且可靠的法律建议。
  3. 如您对房地产或其他产权转让事务有任何疑问,欢迎联系本所律师或业务发展团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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